退換貨政策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
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(保持退貨商品、發票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封膜、贈品等之完整性)。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
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(保持退貨商品、發票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封膜、贈品等之完整性)。